| 林西县卫生局始建于1950年,是县政府依法管理全县卫生事业的职能部门,下设办公室、、医政股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、疾病控制股、卫生执法监督股、督察室6个行政股室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县医院、县疾病控制中心、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、县中蒙医院、县妇幼保健所、县结核病防治所、县健康教育所、康复医院。
卫生局职责
1、制订本县中、长期卫生局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,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卫生区域发展规划,制订农村初级卫生保健、城镇社区卫生服务、疾病预防控制、地方病防治、母婴保健、中蒙医药、医学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出台相关配套政策,用法律、行政、经济、政策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,调控卫生资源配置,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。
2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,对卫生机构、从业人员、医疗技术应用、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以及相关的健康产品实行准入制度,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。
3、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,实行依法行政和卫生行政法制化管理。依法实施各项卫生监督,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,加强服务质量监控,打击非法行医,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。
4、制定和实施本县卫生筹资等卫生经济政策,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和弱势人群基本医疗服务的供给,提高健康公平;协调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补助政策、税收政策和价格政策。
5、定期发布本县疗机构服务数量、质量、价格和费用信息,引导病人选择医院、医生,减少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市场缺陷。
6、促进多样化和竞争,营造和推动医疗服务领域有序、平等竞争环境。
7、加强卫生行业中介组织建设,发挥医学会、医院管理学会、医师协会等中介组织和学术团体的作用,加强行业自律、质量监督和医疗技术管理工作。
8、实行卫生工作检查、督查、指导制度和重大工作专项推进制度,发挥组织、协调作用,推进整体工作和专项重点工作健康发展。
9、加强卫生系统党的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、行业作风建设。
10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。 |